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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07年用自已身分证帮朋友在信用社贷款2万,钱是朋友拿走的,银行信贷主任可以作证,还有另一个朋友做担保人,听说到13年只还了一年的利息,今年我们自已买了房,不知道以后要是银行强制要求还贷款时,会不会拿我们现在的房产做抵押。

其他 2013-07-14 22: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个人婚前债务由个人承担。
  • 有可能,债务属于你老公的个人债务,但房产有你老公的份额。
  • 1,若是婚前的个人债务,则应由借钱人一个归还。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没有借钱一方,还钱后,可以起诉夫妻中借钱一方,要求还钱,若夫妻中借钱一方方无法证明该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将这笔钱还给借钱一方。
  • 婚前债务由你老公自己承担,但你们现在的房产也有你老公的一份。
    【追问】也就是说,借钱的朋友不还钱给银行,银行要强制执行还款,就会用到房产中属于老公的一部分财产来还债是吧
  • 个人婚前债务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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