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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下商铺改开饭店,有一住宅小区,临街的一栋住宅,一二楼是商铺,三至十楼是住宅,小区是住宅用地,不是商住两用的,原来开发商没有设计一楼开饭店需要的水、电、燃气等设施,现在改为饭店要占用小区内的水电气公共资源。开发商与饭店老板合伙,不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强行做了如下事情:1、占用小区院内绿地建加气站,由于业主反对现在停工。2、破开小区道路改装燃气管道。业主反对已停工。3、把排烟管道安在小区内,在绿地内由下往上排烟,已建成。4、把空调抽烟机二十多台安在小区内。5、不经业主同意改用小区电。现在饭店已装修好,准备开业,由于业主坚决不同意在楼开饭店,不让饭店使用小区内水电气。请问小区业主打管事,能阻止在楼下开饭店吗?

其他 2013-07-14 2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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