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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房屋建筑工人的领头人,我本人没有任何手续为承包人,只是口头叫去一起干活,因为高温天气,我们一起干活到晚上12点,一位工友死亡,也不知道是什么致死,我有些什么法律责任,请问我应该承担什么

其他 2013-07-15 07: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能确定劳动关系,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丧失胜诉权。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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