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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对方不签字,要求我先给他2万块钱再商量签字,明显就是想敲诈,我要义务先给他钱吗?现在车子扣在派出所,车子多久可以放出来?不可能一直扣下去吧?要是派出所处理不好移交到交通队,对方依旧不签字,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车子?出事地点是乡村道路,属于派出所管

其他 2017-06-04 15:32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对方钱不签字不影响放车,事故责任查清即应放车。
  • 对方钱不签字不影响放车,事故责任查清即应放车。
  • 对方钱不签字不影响放车,事故责任查清即应放车。
  • 建议拒绝。鉴定期限为15天,到期后应当放车。
  •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 在民法中,赔偿与责任紧密相连。责任越大,赔偿份额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大多是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尽量保留现场,由交警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 在交警队一般不超过20天,你没有先付钱的法定义务。
  • 对方钱不签字不影响放车,事故责任查清即应放车。
  • 可以向警察要求放车,只要不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就要求放车。万一时间长了,损失负责是问题,警察肯定知道。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你没有必要付钱,对方签不签字和你是否能拿回车也无关,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对方钱不签字不影响放车
  • 可提供担保,取车。
  • 你可以提供担保后提出,一般车子要鉴定的情况,鉴定后就可以提出维修了。
  • 面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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