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实际工资是1200元,但是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岗位工资一项却让我填写700元,这样是否合法?如果发生赔偿,是否只能按700元的工资基数来算,另外我们单位也从不给员工发工资条,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08-06-18 18: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岗位工资是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你实际工资1200元可能包含其它项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合同并不违法。另外,以后如果真的发生赔偿,有其它证据能证明你实际工资的情况下,仍以实际工资为准。但如果无其它证据,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至于发不发工资条,则无强制性规定,所以,不发工资条并不违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