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最近在东莞新购了一新房,在银行贷款相关资料审查过程中结果不通过,说必须要我和女朋友双方社保证明(我女朋友社保及税都是深圳的),但在买房付首付、签合同时,我们已详细咨询过售楼部相关人员及售楼处律师,他们非常确定说,只需要我的社保证明符合要求就可以贷款(第一次购房,缺乏相关购房经验),并与他们签订了合同(当时只有我一方签了字),现在售楼部方面现要求我们提供我女朋友在东莞的社保证明,我们无法提供(他们建议我花4500元给她,由她来代办一个假的社保证明),现在处于对持过程中,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和利益?

行政诉讼 2013-07-21 15: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