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公司上班已经五年了,上班五年来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过任何的合同,但在2007年上半年公司跟主管以上的工作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并且为这些人买了三险.到今年又给2007年的先进工作人员签了合同并且买了三险,而我作为一个老员工却一直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因为在这些人中有些上班还不到三年.如果按先进工作人员来算的话我在2005年就是先进工作者了.请问:公司这样做正确吗?如果不正却的话,我应该怎样去维护我的权利呢?谢谢!迫切等待回复

旅游维权 2008-06-20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二月一日起,你可向公司主张双倍支付你的工资;第二公司应该为你购买三险.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可依新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最迟在2008年1月31日前,必须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2月1日起你有权要求每月二倍的工资。另外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各项社会劳动保险金。建议尽快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卫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