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11月29日下午14:30分,我驾驶一辆银灰色雪弗兰小型客车到平安北大街和和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基礼域”小区售楼处门口停车,停车场收费员指挥我倒车停车时发生事故,在倒车过程中听见收费员喊了一声“哎吆”,我这时立即停车下车看到收费员趴在车尾后面的台阶上,当时右脚踝就肿了起来,急忙打电话报警和报告120。伤者经医院诊断是右脚踝骨折,并做了手术。本人的具体问题如下: 1、该停车场不是经交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停车场,而且停车场没有交通安全标志,没有划分停车位,是否属于违法?收费员没有统一着装,没有持证上岗,是否属于违法乱收费? 2、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认定责任?如何调解结案? 3、我本人现在该怎么做?

其他 2009-12-07 20: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应及时申请复核。
  • 应当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按责任赔偿。石家庄刘素波律师:免费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