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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之后,第二天和对方一起去了交警队,但是当时没开事故认定书,然后交警叫我们先开到修理厂去,之后保险公司就定损了(我的车是1800元,他的车是4400元),第3天我的车修理好了,对方的车由于没货,一直没修理好,我打电话对方要求一起去开事故认定书,但是对方说他的车没修好理由一直不来,我找交警要他放我的车先走,交警说我的责任占70%,说要我先开车走的话,先付(1800+4400)x70%=4240元才可以放,我的车有强制险+第三者商业险50万+第三者不计免赔,请问下我如何能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呢?还有一个就是如果是我全责的情况下,我这里的保险可以赔付给对方的4400元,我没车损险,最多就是我付我自己的车修理费,为什么我要先付两车总修理费的70%?交警有权利扣着我的车不放吗?如果对方一直不来和我去交警队开事故认定书的话,哪怎么办?

其他 2013-07-27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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