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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一名乘务员,在场站摔成骨折.住院治疗其间,经领导同意,雇用一名护工,这笔费用单位是否应该支付? 2.在合同期满后,单位是否不能因此不再与我签合同?

其他 2009-12-07 22: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 应当在工伤待遇内
  • 应该。
  •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待遇,护工支出应由单位承担。如已致残且为七级以下,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除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属于工伤,按工伤理赔!基本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注意】: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D、其他必要的资料。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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