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单位于卖了,我是留守人员,2013.4月1日签的合同截止交接结束,昨天交接我怀孕,单位说没有补偿,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3-07-26 11: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没签订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另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解除,要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你需要搜集单位辞退你的证据。未休年假,单位需要给付你未休年假工资。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李四经理,我张三在海达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有了以上证据你需要去仲裁科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肯定胜诉。
  • 合同应延续至你哺乳期结束,如果单位无故与您解除合同,您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 你好,如单位主体还在,劳动合同应延续到您哺乳期结束。如单位拒绝延续,则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单位按照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即每满一年应向你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如需其他帮助,可来人或来电详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应延续至你哺乳期结束,具体电话咨询。
  • 合同应延续至你哺乳期结束,具体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