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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刑法盗窃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13-08-08 18: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河北尚没有文件,但不会低于3万元
  • 至 少是1000元
  • 至 少是1000元
  • 目前正在修订标准,建议面谈律师。
  • 河北尚没有文件,但不会低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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