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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本人是澳门永久居民.我和一名广东顺德户籍的女人没有结婚.没有办结婚证在2002年在广东*医院生了一名女儿.属(非婚生子女)女儿有医院出生证明.证明书是我本人和女儿母亲姓名和身份证号.女儿今年11岁.我本人也有(广东省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判给本人的(非婚生女儿)抚养权民事调解书.但是女儿因要入学读书她母亲把女儿入户到高要别人户口里.即是户口薄的户主不是我本人是别人.即是我女儿现在是别人的女儿.请问律师在我这种特硃情况在高要出入境能否申请我女儿到澳门定居?还需要什么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和个情序?本人知到在我这个情况一定要由出入境公安部指定到公安部属下的医院進行亲子鉴定即DNA驗测.请问律师我現在主要疑问就是女儿的户口薄的户主不是本人又能否办申请?要申请我的女儿需要办什么手续和证明?请律师指教。请律师需要怎样才能办得到可以直说。我只是想申请我的女儿到澳门和我一起生活。 始致; 敬礼!

离婚 2013-09-04 09: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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