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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本人出车祸,导致右腿股骨骨折,身上多处擦伤,脸上最严重,三个月后在律师、交警和医生的建议下去做了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已评上十级伤残。因本人家住在台州旁边,在柳市出的车祸,所以台州做的伤残鉴定。今天去交警队结案,交警问我要伤残鉴定委托书,我不知道还有这个东西。交警告诉我,没有伤残鉴定委托书,保险公司会不承认,而且伤残鉴定在台州做的,可能不承认。等于白做。请问去结案遇到这些问题我该怎么解决,伤残鉴定一定要在温州做才能生效?结案过程中还有哪些陷阱须要注意,请告知,速回。因本人明天又要去交警队调解。

其他 2018-10-02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鉴定跟在哪作是没关系的,只要该鉴定不是通过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依法保险公司可以提出异议。你现在就以这份鉴定书先调解。实在调解不了你可直接通过法院起诉。详情可致电咨询
  • 发生车祸,保险不赔的情况:
    情况1:私了不赔
    由于选择了私了,对于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重要的信息无法判定,因此这部分损失也就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情况2:破坏现场不赔
    其实这种情况与私了有些类似,在不能明确判断和认可事故责任之前,破坏了现场并且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资料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法对于事故责任和原因进行认定,也就无法赔付。
    情况3:出险后再次行驶造成的损坏不赔
    出险后驾驶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不扩大车辆损失,如果在出险后继续行驶途中造成二次损失,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
    情况4:定损前擅自修车不赔
    一些朋友在出险报案后,想尽快将个别问题修好可以继续使用车辆,这种报案后擅自修车可能会导致一些损失无法判断,因此会有一部分损失无法得到赔偿,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 伤残,鉴定,公司(二)Ⅱ级伤残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d.双眼盲目5级;
    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3级以上;
  • 如果因为车祸受伤经过鉴定被认为构成残疾的,可以依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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