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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共有房产一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去办房产证),男方名下,女方自愿放弃自己应得的一半给独子,不想以后其他人继承,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有效吗?孩子已十八岁,该上大学,怕影响他以后买房,不想变更儿子名下

离婚 2013-09-06 0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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