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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咨询帮助. 我去年在艺泰按安邦第一次买房,在12月交房时发现墙体有\"空鼓\"(很多),当时在交接单也列明,但开发商人员说:\"他们会处理的,你先收房\",我也不懂就签字了。到现在已交涉多次,原因是内保温有问题,现开发商也承认并愿意维修,但是他们自己也说做\"内保温\"以后不敢保证不出现问题,我想既然这样干脆不要\"内保温\"(一劳永逸),并要求开发商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保温作用没有了,以后对我有一定影响(包括空调费的增加),但开发商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也咨询过,说双方协调解决,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再主张权利。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主张权利会有什么结果,象这种事情我没有接触过,律师会接这种案子吗?还有我的朋友建议我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如保温墙厚度、保温材料不符合规定等),先与质量监督检测站打行政官司,因为现在房产公司“脸皮都很厚”,一般不会理睬个人的,只能先让行政部门管管他们。这有用吗。我现在很无助,只能依靠法律的力量,恳请不吝赐教,感激不尽!!!

其他 2008-06-26 15: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您可以申请质量检测,如果有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安全可以退房(但个人经验,很难,开发商的房子还不至于成危房吧); 2,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维修,承担保修义务,赔偿您的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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