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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玉米脱粒 乙方:收玉米 丙方1.2.3:甲方工人 甲方带领丙方在邻村进行玉米脱粒,加工完后帮助东家联系乙方收玉米。乙方付费让甲方工作人员帮助其装车,装车结束相当于工作完成。乙方叫丙方1.2.3帮助其上车拉绳子,因为平时合作中这些工作为乙方自行捆绑,帮丙1.2没有帮助,丙3为人老实上车帮忙,但是在捆绑过程中绳子断裂,致使丙3从车上摔下,昏迷不醒。事后甲方因其为自方人物,极积配合家属,垫付医药费,照顾病人,在医院配护。乙方种种理由推脱,只出了一少部医药费。甲方在为东家加工过程中,不要现场,由工作人员全程加工,事情众人皆知发展过程。事情基本如上所述,在此事中那方需要为此事负责?如果乙方有则任,那么甲方之前垫付医药费在要不回来的情部下,由谁起诉?是甲方还是病人家属?事情属实的情况下,官司几分把握?

其他 2013-08-03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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