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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为一农户盖60平方米的民用彩板房,包工料,一周就能组装完,临时雇两个力工,因工期短就给了比较高的工资150元一天,在房顶安装盖瓦时,我准备了安全绳,在房顶干活的力工他没系,这个力工又把喝剩的水倒在脚下的彩瓦上,我不让倒他没听,彩瓦有水特别滑,我又告诉他不能踩有水的彩瓦踩上能滑下去,他又没听,空瓶扔房下后,抬脚就踩上去,就滑下房去,这些经过房东和另一个力工都在场,我拽他没拽住,被他带下房去,他手上肌腱断两根,腰椎裂纹一厘米,送他上医院时他告诉我别把他怎样掉下房的经过告诉别人,承诺医药费用合作医疗报,剩的医药费我俩担,病志也不写是给我打工受的伤,也不用我赔钱(证据就是病志和报完合作医疗,剩下都是口头承诺),住8天院出院,医药费都是我付的,后来他向我要4万元,我要求少点他不同意,起诉我了。他的代理人是他亲属,并在开庭法院工作5年多(是书记员),他做伤残鉴定是我要求在场,法官说等鉴定日期定下来通知双方,可他已做完鉴定我却不知道。我没请律师,这个官司我该怎样应诉,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房东承担什么责任,受伤力工承担什么责任。另一个力工是我亲属,可以为我作证吗?房东可以为我作证吗?病志和报完的合作医疗我可以可以作为证据吗?挺着急的,请速回,谢谢。。。。

其他 2013-08-05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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