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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是一个小包头的工人,今年五月出叫我们过来,只是口头协议,老板交了一万保证金,说是给我们十栋28层的内墙砌砖,但我们只是干了几天杂工,去问他们什么时候开工,他们说等几天,一直等到现在,说只给我们两栋做,我们一起23人这个工程干不了几天,到现在还没开工,请问我们能要误工费吗,怎么要

其他 2020-06-30 03: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书面约定您担心的情况。
  • 即使是口头协议,约定工资,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向老板讨薪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从使用对象看,口头协议订立适用于一些短期、灵活性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临时性的用工,主要适用的也是短期性、灵活性的劳动关系,两者的适用范围比较类似。  从另一个角度看,口头协议签订的合同成本低,交易简单快捷,大部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周期都比较短,劳动关系中交易的标的也都比较低,在很多情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成本会占交易标的中的比例过大,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劳动力运行效率,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是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口头协议来代替。
  • 建议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你所担心的事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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