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电子厂打暑假工,进去前他说如果做了几天做不下了,马上给结算工资,后来因为厂里不给请假,很多人只睡了几个小时就得去上夜班,通宵,加上中间休息时间总共十二小时,有人受不了就走了,他一分钱都不给,进厂的时候还交了一百五十元。劳动合同又没给我们看过,我们更没签字,他就说一定要我们做到合同上所说的日期,进厂一个多月,压了我们大概十二天的工资不给。我现在坚持不下去到他所规定的时间,如果我离开工厂,他不肯把扣押的工资给我,那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要回工资吗?

其他 2015-10-13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 遇到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的名称和具体地址、老板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这样的机构一起催讨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韶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