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们村正在拆迁安置,我奶奶是想让二女儿分一部分老房子居住,但在当时老房子测量估价的现场没及时说明,登记的直接把老房子平方全记在大女儿名下了—事后立即找到村里开证明同意分开,但是证明交到镇里时被告知资料已经输入电脑,拆迁办不同意分开。由于老房子无法分开,大女儿无法享受拆迁安置的权利,我想请问村里开的证明如何做才能具有效力分开房子?如果不能,应该怎样分开房子?感谢您的帮助

离婚 2013-08-05 08: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