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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股份制的事.我公司99年从国有农场改制.国有股是占百分之30.到2005年第二次改制.国有股份审计后1;1.4退出.公司鼓励职工参股.因那时我公司形势不好.只有2人参股.也是1;1.4购买的.这几年因形势不好.也没分红.国家股退出后的钱也是公司出的.公司的股权有一半.但现在问题是土地国家征用了.可以赔款了.职工说我们后来购买的不合法.原因是因领导的问题没取消持股会.说这钱是持股会的.我们在2005年是现钱交公司的.有公司财务章.及董事长章的.我想咨询的是我们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因公司的失误造成的赔偿如何赔?

国家赔偿 2009-12-13 15: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征收后的款项应当用于安置职工,你们入股如果出现问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你们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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