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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开庭时单位出具了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且我的签字也是复印的,工资表的明细不全,想问问这个证据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出具工资发放表的原件(领工资签了两份字,因为这个表是单位做账逃税而要求职工签字的,实际的工资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很多)急盼回复,谢谢!!

其他 2017-02-11 13: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提供原件,如果你想按照真实的工资表主张工资数额,你必须提供单位手里还有一份真实的工资表的证据。
  •   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也就是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由900元提高为1100元;

    二类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每人每月由820元提高为1020元;

    三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每人每月由750元提高为950元。

    2、提高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一类区由9元提高为11元;

    二类区由8.5元提高为10元;

    三类区由8元提高为9元。

    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 找出对方过错证据,认真研究对策方案,委托律师维权。
  • 可以要求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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