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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我父母直接支付首付款买期房,房贷由我个人偿还(房贷其实也是父母给钱给我)。但是购房合同上写了我和女友的名字,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1.那么婚后女方有权利分割财产吗? 2.是不是无论哪一方单独出资,只要购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就算共同拥有? 3.将来的房产证上面,出资方有权利只写出资方的一个人的名字吗? 4.首付款算不算是父母的赠与,有权利收回么?

离婚 2013-08-11 1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有权提出分割主张,至于是否被法院支持要看证据。2、不一定,法院还是会看出资事实。如我在《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写了女方名字分割代理词》一文中所阐述的,民法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要看出资事实。3、出资方有权只写一方名字。4、父母出资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 你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 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 以登记信息为准。登记有你的名字和你女友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是你们两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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