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母公司A,有全资子公司B和子公司C(A公司控股),C公司为上市公司,现在B公司借用C公司的款项。此种情形是不是属于控股股东占用上市企业的资金、对此有什么规定?相关的政策依据有那些?

其他 2013-08-12 18: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但借款应予返还。
  •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 B公司属于C公司的关联企业,而C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对于关联交易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查和披露手续,如果借款期间未履行相关手续,则可能面临承担责任的问题。
  •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