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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认识五年,结婚三年,有一女两岁,现在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我目前没有工作,孩子的父亲有工作,两人都有意愿要孩子,因为是男方入赘女方家,户口也入迁女方家,并且男方父母已随男方大哥生活,而且年过六十,请问像这种情况孩子��

离婚 2013-08-13 22:0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
  • 你好!(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女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现实案例中,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扶养。 (2)经济条件只是考虑因素之一,建议你尽早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增加自己在争取抚养权上的优势。如果你和男方经济条件相当,孩子又一直跟随你生活的话,你取得抚养权的概率较大。
  • 你好,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孩子的抚养权。
  • 需要看哪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 孩子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孩子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需要看哪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 孩子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孩子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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