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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妹妹的关系不好,当她知道我怀孕了,就跑到我单位来闹,要我打掉孩子,要我和我老公离婚,如果我不答应她的要求,她就跑到我的单位散播谣言说我利用工作之便拿Hui Kou,和别的男人乱搞男女关系。这事我通过法院,法院的判决书我赢。判决书也提交给单位了,单位因为这事现在要解聘我,我没同意公司的要求,休完产假就回单位上班了,但我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人了,公司就一直不给我分配其他的新工作。在这其间我找过领导,领导说发生了这样的事公司不在信任我,也没有合适的新工作分配给我。让我等,我这一等都等三个月了,也还没有结果。所以我现在是按时上下班,无事可做,工资福利按原来的照发一样不少。我在这家单位工作已经满12年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 另,在2008年工作当中,犯了一点点小的计算错误,多给代理商多付了人民币730元钱,当我发现错误后,及时改正了,代理商也及时把这多付的钱退回单位了,再说730元钱也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单位因这两件事现在想解聘我,象这样的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减少我的损失?请各位律师帮我支支招,多谢多谢!

其他 2009-12-16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在无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解除,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你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从解除合同之日起至你50岁退休时止的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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