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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甲方开公司,我占30%,甲方占70%,2009年初我把股份卖给乙方,甲方与乙方是夫妻,甲方用他名下70%股份替乙方做担保,我与乙方约定乙方分12个月给付我股份转让金,同时约定如乙方连续2个月不给付转让金,甲方70%股份归我所有,现乙方已连续5个月未给,总以无钱为理由拖欠,现我要上法院起诉要甲方名下股份,甲方说原协议显失公平,不知法院能否支持我

股权转让 2009-12-18 0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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