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因为一时冲动,砍伤了别人的,现在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请教一份故意伤害赔偿协议书以作为参考。谢谢。

其他 2009-12-18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李***,男,1969年6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住址地为十堰市竹山县*镇*村*号,农业户口。联系电话为:135******。 乙方:刘***,男,1974年9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住址地为十堰市张湾区夏家店,联系电话为159******。 2008年12月9日,甲乙双方在十堰市*****溜冰场发生摩擦,后在争斗过程中,甲方眼部被打伤,经司法鉴定确定为*级伤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 x 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 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 乙方:xxx xx年 x 月 x 日 xx 年 x 月 x 日
  • 故意伤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李***,男,1969年6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住址地为十堰市竹山县*镇*村*号,农业户口。联系电话为:135******。 乙方:刘***,男,1974年9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住址地为十堰市张湾区夏家店,联系电话为159******。 2008年12月9日,甲乙双方在十堰市*****溜冰场发生摩擦,后在争斗过程中,甲方眼部被打伤,经司法鉴定确定为*级伤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 x 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 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 乙方:xxx xx年 x 月 x 日 xx 年 x 月 x 日
  • 故意伤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李***,男,1969年6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住址地为十堰市竹山县*镇*村*号,农业户口。联系电话为:135******。 乙方:刘***,男,1974年9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住址地为十堰市张湾区夏家店,联系电话为159******。 2008年12月9日,甲乙双方在十堰市*****溜冰场发生摩擦,后在争斗过程中,甲方眼部被打伤,经司法鉴定确定为*级伤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 x 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 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 乙方:xxx xx年 x 月 x 日 xx 年 x 月 x 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鄂尔多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