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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妈妈的房子借给某餐饮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押一个月的押金,每三个月交一次租。但是每次看妈妈收那点房租真是累,联系经理说要找人事,联系人事说找财务,找到财务说要找他们经理开凭证可以领钱,回头再找那个经理就不接电话了,去他们餐厅找人还不让我妈妈进门,说是只接待吃饭的客人!这次是合同的最后一次收租,我心疼我妈叫她不要管了。我自己去了他们餐厅,不理会他们一屁股坐下终于等到个说事的出来,但是讲了半天还是收做不了主,要等老总回来。他说是两天之内肯定给我个答复到底是给钱继续租下去还是解约。现在已经超过两天了连个电话都没打来过,我想肯定又是像以前那样准备拖了。他们的态度让我不想再租给他们了,所以想请教各位大虾,上次的房租是交到6月30号的,合约上说超过期限10天还不交租房东可以赶他们走的。那赶他们走押金要退吗?如果他们赖着不走我可以做哪些行动是不犯法又可以赶他们的?在这10天里我有责任要叮嘱他们交租吗?10天之后他们如果要给钱住下去我是否一定要租给他们呢?小弟先谢谢给位了!!!

其他 2008-06-27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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