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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请问,这婚前财产怎么认定?我家情况是:父亡,奶奶亡,父与我都为独子;母亲与爷爷都重组家庭。家中两位长辈的财产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都是用的我的名字办理,所以可以说我家所有财产都在我名下。现在我准备结婚,但是请问这部分财产这样确认为我的婚前财产?在08年新的婚姻法前提下做婚前财产公证有无必要?如有必要,那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是否必须要和我的男朋友定协议(即:必须通过他同意)?

其他 2008-07-04 16:2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这点你已经十分清楚. 问题是将来如果你老公和你发生争议以后如何认定的问题了. 现你爷爷和你母亲都把财产登记在你名下, 从另一角度说也是他们把这些财产给了你,既然财产有登记,它就应该有登记的时间.只要这个时间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前, 它就不需要公正,登记行为本身就是证明!.但对于动产等不需要登记的财产,如果你认为必要是可以写个协议的,因为将来发生争议了后不好举证.但公正也就不必要了
  • 你好,你的情况的确有必要对婚前财产作一个明确,但不一定非得公证,只要约定好,大家认可即好。建议有关人都参与,为稳妥,你们可以委托律师律师见证。
  • 不必公证。
  • 是你的婚前财产。
  • 你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就是你的婚前财产,无须公证亦可
  • 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财产,可以不用公证。但你名下具体有何财产并未说清,建议你还是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 这部分财产这样确认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无需公证也是你的!——如满意请采纳!
  • 你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是你的个人财产.无需男朋友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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