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婚未到法定年龄生子,孩子如果要入户,要罚多少钱?手续难办吗?

行政诉讼 2020-06-30 13: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2017年我国已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5、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由上我们可知,国家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开二胎政策的放开条件,对于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条件或发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男女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未婚生子通常是其生父生母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像这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受到歧视。其实,非婚生子女是其父母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与孩子没有关系。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 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清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