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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台湾人要在我们家乡买一块土地要建风景区的宾馆和停车场,那地段是水稻田是队里分给各人的,镇里和村里干部说只给我们每亩8000元的补偿还说是永久性的,国家的土地可以卖给台湾人永久性的吗?我们大家可以不接受村里这样的做法吗?

征地补偿 2013-08-30 05: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的批准。 政府还应履行两审批、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一裁决。 被征地农民一般可以获得四部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每一个人的安置补助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果上述两项补偿,尚不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及直辖市规定。 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区别与安置补助费的一项法定权利。 如果征地违法了上述几条,那么就一定是有违法之处,可以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 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的批准。 政府还应履行两审批、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一裁决。 被征地农民一般可以获得四部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每一个人的安置补助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果上述两项补偿,尚不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及直辖市规定。 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区别与安置补助费的一项法定权利。 如果征地违法了上述几条,那么就一定是有违法之处,可以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 您好 是不合理的,集体的土地除了国家征收征用是不可以的出卖所有权的,只可以出让使用权
  • 可以不接受村里这样的做法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的批准。 政府还应履行两审批、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一裁决。 被征地农民一般可以获得四部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每一个人的安置补助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果上述两项补偿,尚不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及直辖市规定。 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区别与安置补助费的一项法定权利。 如果征地违法了上述几条,那么就一定是有违法之处,可以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 补偿标准太低,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以及通过与政府协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土地通过国家征收的方式可以收回,具体可致电律师告知您详细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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