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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男女与2006年11月认识,于2008年2月28日在湖北省枝江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11年1月21日生育一女儿。婚前男方有房产,离婚后归男方所有。女方无婚前财产。婚后无共同房产,存款各分一半。

离婚 2013-08-28 11: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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