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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维修行业的,从厂家接的售后,每个月的维修费都是从国税领发票寄回厂家结维修费,国税规定是超2万交税,我们没那个量,从来没超过,这个月国税改革,由以前的手写开票,变成风络开票,这个月的维修费是16000,我手上本来还有本没开完的手写发票,我开到8000时,票不够了,然后拿到国税准备换一本新的,工作人员说现在这种票不提供了,给了一本网络发票,我领回来后问厂家,厂家让不要把手写的和网络的混合开,我就重新开了16000的网络票,然后我这还已经开的8000的手写票,拿到国税作废,工作人员说不能作废了,请问下本月的票本月不能作废吗,要是这8000不能作废,我就超2万了,一共是2万4了,要交700多税,我明明没超过2万,是他们不给作废的,要白白出这些钱,我心里不舒服,咨询下有什么办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13-08-23 08: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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