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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8月份开始按揭的房子,按揭10年,主贷人是男方,房产证写的夫妻双方,目前还有11万的房贷未还。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协议房子给女方,由女方继续还款。问题是:1、在前妻没有还清按揭款下,会对男方再婚后如再买房有什么影响?怎样做才可以避免? 2、由于与前妻的房子还没过户给她,男方再买房算不算是买第2套住房? 应怎样做才算是买第一套住房? 敬请解惑,不胜感激!!!!

争议解决 2009-12-19 20: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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