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三个合伙人,开办一个体工商户,其中一个为做法人,(三个合伙人签定了股东协议书,内容包括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如果个体工商户发生问题,会不会只会追究法人问题?

其他 2009-12-19 23: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真出现对外债务的,也是你们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不会因为你是登记经营人而承担更多的责任。 2.另外有种情况是,如果他们委托你经营,因你的原因导致损失的,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后,其他合伙人有权依合伙协议向你追偿。 私下签订的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3.至于怎么保障你的权益,你可以来电来访咨询,我是中山本地的律师,欢迎交流。
  • 当然不会,你们将共同承担责任及享有利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