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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滨海新区一家外企工作,2000年5月份进入公司,现已工作了13年多,工资每月17000元,2010年和公司签订无期限合同,现在公司裁员,请问公司应该怎样赔偿我?谢谢!

刑事辩护 2013-09-04 06:4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由于你的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数计算
  • 可以得到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由于你的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数计算
  • 由于你的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数计算,12个月
  • 最高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要看是什么原因裁员。不同的原因赔偿标准不一样。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金
  • 如果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由于你的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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