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开了一个小加工作坊,没有什么执照,工商所的人说是有人举报生产了,说要贴封条,他们有权贴吗?

金融 2013-08-28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没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8号 第二十九条 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并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查封、扣押手续。 如工商局没有采取上述手续,他们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直接起诉,加贴的封条无法律效力
  • 你好,有这个权力!
  • 当然有权利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