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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律师:   我们是2011年登记结婚的,到现在有一个一周大的女孩,这个月初我开始起诉离婚,过了段时间有调解员来进行调解。那个调解员,刚到就问我好好的日子怎么不好好过?我说经常挨打,公供婆婆都打过。调解员问,你结婚时拿他三万是吧?我就说:恩。调解员说他们说让我钱退给他们。我说:过日子都花了。他说:你说你花了可不行。我又说:过日子没记过帐,现在生活什么不需要钱? 他问,你们有孩子?我说:恩,我现在没有经济来源没能力养她(我们生活在农村,除了种地、外出打工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有了孩子以后我一直在家照看孩。)。他说:那你掏付养费。我说:行!我出二百(每个月),毕竟我现在什么工作也没有!他说:那可不行你找他们要五百你也出五百。我说:我没经济来源二百块钱都不知道怎么拿出来。他说:那也不行,你要往回拿东西(结婚时娘家的陪嫁东西)是吧?我说:是。他说:不行。我问为什么不行?那是家人给我的。他说:那你就把结婚时他们给你的三万块钱还给他们。 最后调解员还说不退钱就别离婚!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3-09-12 08: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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