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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于25日下午请回公安机关,审讯后于26日上午被公安局释放,但审讯记录上按了手印,并拍了照片,只通知要随传随到。想请问一下,如果公安机关再未对此人进行传讯,是否意味着不被起诉!在检察院提起诉之前,公安机关会通知当事人吗??? 或者会有其它的形式被告知已提交检察院?

刑事辩护 2008-06-28 22: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你好! 1、已经回答过你的问题了。 2、公安机如果认为必要,还会继续调查的。 3、起诉是检察院的事。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 被公安审讯后放出,是侦察人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你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了。所以要你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随传随到。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应该配合。取保候审”与西方的“保释”一样。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予以逮捕。取保候审或再未对此人进行传讯,并不意味着不被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会通知公安,公安机关一般不通知当事人。检察院审查决定不起诉会通知你的。如果到开庭时由法院通知你时就要请律师了。
  • 公安机关侦查后是否立案,是否向检察院递送材料,检察院决定对案件是否起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会书面通知的。
  • 公安机关侦查后是否立案,是否向检察院递送材料,检察院决定对案件是否起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会书面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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