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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武清的农村户口,今年41岁1995年12月结婚,96年6月生一子,97年10月因家庭矛盾与父母哥哥分家分得婚前家中所盖房屋4间,【房本是我父亲的名字】,分家后我又在此院中建厢房2间。2010年4月评改换购两个单元。购房合同也是我父亲的名字。2012年4月因孩子学习问题两人争执女方离家,2012年8月女方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法院判不离,2013年8月妻子再次起诉离婚分房子,要孩子抚养权我出每月1000元抚养费。孩子一直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已有6.7年了。孩子以后还想和爷爷一起生活。我想问一下专家房子,孩子。

离婚 2013-09-18 07: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从法律上看,房本是你父亲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无权分割, 2、孩子现在孩子满10周岁,可以考虑孩子的意愿,愿意跟随你们哪一方生活,由你们哪一方抚养。 3、还有就是看你是否也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1、从法律上看,房本是你父亲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无权分割, 2、孩子现在孩子满10周岁,可以考虑孩子的意愿,愿意跟随你们哪一方生活,由你们哪一方抚养。 3、还有就是看你是否也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抚养权以孩子的意见为准,房子新建部分应属共同财产
  • 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进行维权
  • 房屋无权分割;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主张;
  • 1、从法律上看,房本是你父亲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无权分割, 2、孩子现在孩子满10周岁,可以考虑孩子的意愿,愿意跟随你们哪一方生活,由你们哪一方抚养。 3、还有就是看你是否也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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