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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个月前给一个人祛斑,因斑点较多,做了两次还没祛干净,效果有50%左右的效果,顾客不做了,要退款和赔偿。因是三倍,我不同意,她到卫生局举报我店,现在卫生局希望我们双方协商好,但我不同意赔偿,因有效果,我只愿意退款,,一,我没有把她毁容,皮肤比原来更好了,二,是她自己不要做的

其他 2013-09-02 14: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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