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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看好商铺后,双方谈好38万成交,其中50%按揭,30%首付,其差额近8万元一年内付清,我交了2万元的诚信金(我当初要他写成定金,他说他们都是这么写的,一样的),过2天后我带钱去签合同,结果他不同意签合同了,也没说不同意卖给我,只是要首付50%才签合同,(因有另外一买主愿一次性付38万),我现在交不起那50%,我又想买下来,我该怎么办?开发商算不算违约?我看过他们的合同中有这么一条:“按揭部分如果开发商没办下来,买房者则必须把按揭部分一次性付清”,这算不算霸王条款,如是该怎么办?

风险投资 2008-07-01 2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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