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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父亲8月12号在唐山街的一建筑工地干活是发生一点意外,导致左手中指,无名指各少了一指节,当时因为着急我们没有通知老板就直接把人送医院了,在医院通知老板他派他儿子来看了一下,什么都没说就走了,现在父亲已经拆线,医生说只有慢慢康复,我们去找老板,希望他把我们垫付的医药费付了,再多少认点误工费,但他们只承认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什么都不给,我想请问我父亲这种情况可以向老板讨要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吗,如果老板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呢,还有我听其他工友说我父亲这种情况都够评伤残了,我们该到哪里去评伤残呢?

其他 2013-09-05 1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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