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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在攸县县城购置一套3室2厅房子,合同签订2010年12月30日之前交房,拖延至2011年5月才交,合同签订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是1%,交房时由开发商自定为按2%收取,今年产权证下来又出现面积缩水5.29平米,请问这种情况可否退房

其他 2013-09-06 2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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