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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工伤康复的企业工人,是右胫腓骨骨折,在大连造船医院就医住院17日,现在保险公司不给我结算住院期间的陪护床费[白天家人护理,夜间单位派人护理]和四支医用胶的费用,还有出院后到医院定期检查处置,门诊医生又给我开了骨肽片的药物服用,当时医生也没告诉我骨肽片医保不能报销,还有我在康复期间买的双拐费用也不给报,请问一下我的这些费用谁来承担,对一名工作中受伤的工人来讲,这些费用自己承担合理吗?自己在治疗期间从没要求医生开其他的药自己也不懂用什么药,都是医生自行给开的,叫我如何自行承担这些费用呢。 还用我现在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其他还有什么费用,没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等其他费用吗,这些费用谁来支付呢。 谢谢你们能给我详细的解答。

其他 2009-12-25 0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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