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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9日我去中国**银行兰州市金轮支行办理密码挂失业务,柜台工号为**的一工作人员见我工资存折还有1万多元钱,就问这钱急用不,如果不急用可以存成五年定期,五年后就可以取了,利息比普通存款好,就按照她所说的签了字,一直以为这是个定期存款,想着五年后再去取钱。结果2013年8月20日我收到**人寿的短信说我一合同失效,到柜台办理,就去了当年存款的工行,结果银行的说我存折上没钱,那一万元已经交到**人寿保险了,又去保险公司询问,他们说因为我未续交保费合同已经永久失效,1万元只能退6566.43元,可是当时是因为工行的人员误导我,隐瞒是办理保险了的事实,现在还死不承认,而保险公司的人在第一年未续保费时没有及时通知我造成现在的局面,我3000多的损失该谁承担呢?肯请你们替我主持公道,帮我讨回1万元的本金,谢谢。

银行 2013-09-07 14: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轻信银行工作人员不看所签材料的内容,自己有过错,只能你自己承担了,签字就要负责任,法律就是这样无情的。但银行的工作人员确实很差劲,我建议你按工号等线索投诉那个丧失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说不定银行为了平息纠纷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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