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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在2013年年初买了一套房,属于联建房,在中介公司买的,当时中介上和卖方都说开年春节过后(2013年)就可以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手续办好,合同上也没注明,三方(买、卖、中介)就签字了。我们为了卖方能及时办理好证件,在第二次交付余款时,在收据单上要求卖方给我写明了两证手续在6月1日前给代办完毕,等5月份卖方要我们交办手续费用时,卖方回答说手续要在8月份才能办好,现在都9月了,卖方又说现在国家政策变了,今年手续不可能下来,要等明年。我很不理解,卖方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我该怎么处理,我现在等着房产手续下来。

其他 2013-09-06 2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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