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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注销,新公司新法人代表要求员工续签合同,我是工作了十年的老员工。如果不签请问有经济补偿吗

仲裁 2013-09-06 18: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年一个月工资。
  • 公司解散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新的公司,员工去与不去,均不影响向原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谢谢您,公司是转制,换了名字和法人,其他什么都没有变,作为老员工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吧?麻烦您了!
    【回答】如果新的公司不是由之前的公司变更而来的,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年一个月。
    【追问】公司地址之类的都没变,只是以前是三来一补,现在是独资企业,性质变了,法人代表变了. 作为十年的老员工,不续约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对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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